叶美雲同志

'独立后'时期牺牲
烈焰同志因病治疗无效,于2012年6月26日下午7时30分,安祥的仃止了呼吸,终年63岁。 烈焰同志,原名叶美雲,原籍广东梅县。1949年11月13日出生在霹雳督亚冷甘榜地马乡村,一个工人的家庭,父亲是矿工,母亲主管家务。家中有兄弟姊妹8人,他排行笫5。7岁时进入新村小学唸书,不到一年便仃学了。8岁便出来割胶,做建築,还当过家庭女佣和做过其他杂工。 60年代,霹雳州金保区左派政在甘榜地马成立了支部,他参加了文化班与文娱活动,成为活跃份子。当年联盟政府对左派活动进行了残暴的镇压,烈焰同志也因贴标语、看演出和参加游行,3次被捕。 1968年参加了解阵。于1969年转入地下,过组织生活,先後在霹雳各地乡区和吉隆坡活动,後来被安排参加秘密出版社,负责《东方红》和《燎原》等刊物的打字工作,在白色恐怖严重和条件极差的在一段时期里,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完成任务,为地下刊物的正常出版,作出了令人感动的贡献。 1976年,在笫五突击队上队,成为一名马来亚民族解放军战士。随後与其他新战士一起到马泰边区笫十二支队笫三中队,参加笫六期新战士学习班,结业後好几年,都在三中工作。後来被调去特别区马来民族部队工作,直到和平协议签署後,和永忠同志回到吉隆坡定居。先後当过电子厂货仓管理,食堂等行业,後来在上海书局任职,直至病重。 烈焰同志,为了理想,虽然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惊天动地,但是她的一生,都为他人建立美好的世界而努力,她可以自豪地感到不枉此生,死而无憾。她的一生,是贡献民众的一生,是献身革命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