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兰同志

'独立后'时期牺牲
1932年10月10月,吴金兰(阿平)同志出生在霹雳北部宜力附近的一个小乡村——仁丹客家村。 1950年,马共领导的民族解放军,来到仁丹一带活动,阿平同志,积极投入支持民族解放军的工作,热情替民运队同志送信件、送情报、收月捐、买粮、运粮等各项工作。1951年6月18日上队,参加了马来亚民族解放军,成为一名光荣的女战士。1951年底,阿平同志跟随坤龙和大成同志带领的民族解放军第七分队,重新回到老家仁丹活动,同时也在高乌、华玲等地开展工作和巩固地盘。1952年中,被批准成为正式党员。51年上队至69年的十多年期间,参加过多场战斗,表现机智镇定,立下战功,受到好评。从1968至1973年的6年期间,一连6次被评为五好战士。1959年初,阿平同志被调到十二支属下的第七分队民运单位,做群众工作。1961年新方针颁布,队伍以新的面貌开展工作,根据地进一步扩大与鞏固。1966年至69年,被调回十二支机开队第五分队工作。在这期间,在五分负责繁忙的总务工作。1969年3月13日,又再次被调到第七分民运工作队(即甲号),负责管理队伍的後勤工作。 1989年,签署和平协议后,阿平同志与老黄同志生活在勿洞和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