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烈士

'抗日'时期牺牲
刘平,男,原名沈元秀,家住霹雳布先。30年代中期参加霹雳矿业工友工会(按:开始时是地下秘密工人组织,约在1939年获得登记注册,成为合法组织,会址就设在布先埠),职业是矿场柴油机技工,后任矿工会脱产收捐员,被选为工会委员,并参加马来亚共产党。抗日时期任马共霹雳州地委会委员,领导中区抗日斗争。平时与警卫员同住在石山脚一个偏僻的山洞里,洞内有20一30平方米空间,有一天外出回来,将未退出子弹的德制“洛喀”手枪交警卫员擦洗。由于没有交代清楚枪未退弹.警卫员也没有检查,造成走火,子弹射中刘平。临终前,刘平向组织说明走火事件应由他本人负主要责任,要求组织不要处分该警卫员。罹难时只 有20余岁,英年早逝,实令人悲痛。遗体掩埋在石洞里。 (取材自《浩气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