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玛鲁扎曼同志

'独立后'时期牺牲
卡玛鲁扎曼是一位祖国独立的坚强斗士,他是彭亨觉醒青年团的奠基人,是马共马来工作部领导机构的成员。在他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彭亨的独立运动奠定了基础。在英殖民者宣布紧急状态后,彭亨成为著名的抗英武装部队的根据地。 1948年6月20日被捕,并被判处绞刑。他是紧急法令后被英殖民者判处绞刑的第一个马来斗士,得到彭亨苏丹陛下给予宽赦,他的判刑改为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使卡玛鲁扎曼成为服刑最久的政治犯,一共22年,计在紧急法令下服刑14年,在内安法令下服刑8年。 1962年,他在马来西亚政府非常苛刻的条件下获释在外,限制工作(在一家巴士公司就业)至1970年。出狱后他参加马来亚人民社会主义党,1974年曾被党推荐为淡马鲁区国会选区候选人。从1981年至1989年,他当选为人民社会主义党中央委员。 在马来亚共产党与马来西亚政府及泰王国政府签订和平协议前夕,卡玛鲁扎曼前来第十支队访问及拜访战友。 卡玛鲁扎曼年迈时罹患瘫痪病,在祖国战友的帮助下,他得到应有的治疗。 在他的生命末期,是坚强的农民斗士哈密都亚的女儿丝蒂娜女士护送卡玛鲁扎曼到十支这里。 2002年11月5日,卡玛鲁扎曼突然在他战友的身旁呼出他最后的一口气。他的遗体安葬在陶公府苏基林县朱拉蓬公主村第12村的坟场,长眠在战友的身边。 编者按: 卡玛鲁扎曼同志为马共荣誉中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