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同志

'独立后'时期牺牲
陈克同志原名陈玉莲,又名陈淑雅,陈秀、阿秀。 1926年10月(农历9月14日),出生于吡叻安顺,家庭出身小资产阶级。1940年在安顺三民小学高小毕业。读书时受“抗援”的影响,参加支援中国抗战的一些活动。 1941年到新加坡中华女中唸书。不久就参加党领导的公开组织——铜锣合唱团。年底日本进攻马来亚,参加青年干部训练班,后转参加抗日义勇军。 1942年6月参加党。不久,参加训练班学习两个星期,后任党支部书记。1943年初调到马眼拿督,初期负责训练后备队。1943年底被提拔负责安顺区指委一一直到日本投降。1945年9月任南区区委之一。不久调到太平,负责区委。1946年初调到槟城,负责区委。 1947年中调到新加坡,做妇女工作。“六二O”前夕,根据党的决定留在新加坡坚持地下工作,负责区委书记。1949年底参加新加坡工委会,调去负责学委书记。1950年7、8月参加新加坡市委会。1950年南侨女中读完初中。 1950年12月中被捕,在牢中负责党的监委之一,领导和参加绝食多次,有一次长达十多天。 1953年初被驱逐出境。到福建集美中学唸高中一年。1954年中调到集美侨校当教导员。1956年4月调到福建省侨委工作。同年7月上北京向我党驻中国代表报告星州组织情况,并帮助恢复领导同星洲组织的关系。1956年9月又上北京参加中侨委办的干校学习,后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调出负责审查马共出境同志历史的工作。 1959年中被提为正科长。同时担任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 1961年1月4日我党中央商得中共同意调到北京准备回国。在从保加利亚赴匈牙利途中,经过罗马尼亚,曾经在布加勒斯特作短暂的停留参观。 1964年1月11日到边区。回部队后负责机关警卫队党委会书记。 协助领导于1967年,1969年至1970年在中央机关进行的肃奸斗争,捍卫了领导和机关的安全,并在1968年和1971年两次得到中央北马局致信嘉奖。 1968年6月被提拔为分局委员。 陈克同志于1988年5月9日在机关队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