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里烈士

'抗英'时期牺牲
彭亨河的优秀儿子罗斯里同志,是为祖国的独立而贡献身心的第十支队司令部成员,原名末•阿敏,1927年在彭亨淡马鲁县甘榜丹绒巴都出生,受过马来小学五年级教育。 二战结束后,罗斯里同志参加马来民族党、觉醒青年团及其他政治活动。1948年,英殖民者宣布紧急法令,罗斯里就和爱国民主运动积极分子一起,撤退到森林打游击,为争取祖国的独立而斗争。 1949年5月21日,马来亚民族解放军第十支队成立了,罗斯里同志是第十支队17位建队基干战士之一,被委任为小队长。 他参加多次出色的战斗。 在抵达边区之后,中央派罗斯里去中国和越南学习兄弟党的经验,他一共学了7年。1964年,罗斯里返回部队参加武装斗争,并受委为十支司令部成员。 1970年,十支建立独立分队,开拔去乌鲁吉兰丹活动,罗斯里担任独立分队副队长。1970年5月25日, 罗斯里带领一个小队战士出发去日里县巴西都顺会见群众和搬运稻谷,当罗斯里一组人抵达甘榜边的一间茅寮时,突然遭到敌人多面火力的袭击,发生激烈的战斗。 为了掩护同志们撤退,罗斯里果敢地开火向敌人猛烈扫射,同时命令同志们撤退。罗斯里压制了敌人的火力,为同志们创造了撤退的好机会。但是,就在那个时候罗斯里被流弹击中,他和两个女同志在战斗中光荣牺牲。 十支三位烈士的牺牲,惊动了吉兰丹的多个地区,群众崇敬他们,称他们是独立斗士。在群众的要求下,三位烈士的遗体用直升机运送到哥打巴鲁,在哥打巴鲁的清真寺进行祭奠。据悉,出殡时大约有700个群众送殡,还有吉兰丹的高官跟着送灵柩前往坟场。各地群众还为英灵进行祈祷,追思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