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亚妹烈士

'抗英'时期牺牲
黄亚妹(亚琼、亚芬),1926年出生于怡保,小学毕业,日寇南侵前离校做卷烟女工,日治时期仍操此业。1947年任怡保先律女工联合会财政员,1948年到槟城与胞兄开业缝制衣服,并从事抗英活动。1950年6月10日,与林有在(哲生、施华)在槟城安顺律同霹雳律交叉处被叛徒亚生(邱志荣)带994号、692号走狗逮捕,被带到彭亨律15号楼上时,房内衣物早被陈锦广、摩里拉、郑观德等走狗抄得混乱狼藉,搜出28枚子弹,6支炮炸管,八又六分之一英两炸药。走狗接着搜查全屋,在楼下有在住房抄得一支62手枪及5粒7. 65子弹,尚有《组织保卫团主要规条》、《警告马华公会职员书》等28种文件。 林黄二烈士经过酷刑、利诱,始终英勇维护革命利益,坚贞不屈,先后于8月10日及12日,被槟城巡回法庭判处死刑.林法庭上揭露在警察局遭受毒刑的经过,痛斥英帝坚持殖民残暴镇压罪行,以及诬陷政治犯的卑劣手法。两位烈士予12月8日,昂然步上绞刑台,壮烈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