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香烈士

'抗日'时期牺牲
潘东香,女,原籍广东省梅县。“七•七”事变后,参加学生救国会活动。沦陷后,抗日工作热情很高,由于家庭管束严格,她即脱离家庭,成为职业抗日干部,于 1942年6月,参加马来亚共产党,生活经济有困难,家庭以经济牵制她,要她回家,东香仍不为所动。被捕后,坚守组织秘密,本人工作也丝毫不吐真情。在监狱中,非常关心同志们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1945年7月,因患肺炎在狱中病逝。(摘录自《血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