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云同志

'独立后'时期牺牲
张凌云同志原名章传庆,又名林文、阿苏、小章,1921年3月(农历正月三十日)在彭亨州淡马鲁县直凉的一个乡村出生,独生子。家庭是贫农,父亲兼出外做劳工,母亲理家务。 幼年读私塾四年。1936年7月,到马六甲培风中学念书,8、9月间参加党领导的地下组织“学联”,同年底参加“马来亚民族解放青年团”。1937年秋成立马六甲学生抗敌后援会,任该会第一任总务。1938年3月12日由团转党。 1938年12月出席在新加坡举行的全马各州学生界抗敌后援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为“马学”执委。 1939年12月由西彭调到东彭关丹工作。 1940年7月出席彭亨州干部会议,被选为执委。 1941年9月16日到文冬,在巴士车站被捕。被送到瓜拉立卑监狱服刑。日本法西斯侵马,12月31日被释放。 出狱后回到西彭,任淡马鲁区委员会书记,筹建抗日武装队伍。1942年1月成立淡马鲁县抗日游击大队,后成立马来亚人民抗日军西彭部队,任司令部主任,4月任政治委员。5月成立西彭地委会,任书记。同年8月底出席在吉隆坡石山脚召开的第八次扩大的中央全会,在“九一”事件中,小腿受伤安全冲出重围。 1943年8月13日成立人民抗日军第六独立队,任司令部党代表,公开用“烽云”的名字。 抗日战争结束后,1945年8月底成立东马联合州委员会,任书记。 1946年1月,出席第八次扩大的中央全会,被选为中央执委。8月成立中央秘书处,任秘书之一。 1947年6月,在第九次扩大的中央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莱特事件审查委员。 1949年6月,在总司令部内分工担当总政治部主任直到1951年初。 1955年12月底,在第十次扩大的中央全会上,被连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964年1月11日回到部队,主持国内中央工作兼北马局第一书记。 1969年10月张凌云同志负责中央领导工作兼北马局第二书记。 1989年开始的我方同马来西亚政府、泰王国政府三方和谈,张凌云同志抱病任我方代表团团长。 张凌云同志,因患癌症,治疗无效,于1989年5月31日凌晨5时22分逝世,享年六十八岁。 (取材自《马来亚风云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