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卿(朝南)同志

'独立后'时期牺牲
黄丽卿(朝南)同志 朝南同志,原名黄丽卿,1950年12月27日出生于彭亨州的龙运。家里开杂货店为生。有四个哥哥,一个姐姐,朝南同志排行最小。 朝南同志,三岁就随父母到新加坡巴爷里峇区金泉律居住。然後在家附近的“导侨学校”念小学。1964年小学毕业,转入“中正中学”,参加学校的“民间音乐研究会”团体活动,在团体活动时受到进步同学的影响,参加他们的学习小组,由他们带领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如:贴标语,发传单,示威游行(当时援越抗美浪潮非常蓬勃的年代)。 1967年6月13日于樟宜狱前集会,支援狱中同志的绝食斗争中,朝南同志被捕入狱,当时集体入狱六百多人,就是轰动新加坡6.13大逮捕事件,由于朝南同志是非公民,坐牢一星期后,就被驱逐出新加坡,当时,她因年纪小不舍得离开父母就在新加坡过流荡的生活。这期间在樟宜某市的社阵支部活动,参加幼儿班的教学工作。 1969年被介绍参加“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的地下组织。以后转移到吉隆坡,过组织生活,以建筑职业掩护,后改车洋服。 1976年7月3日,朝南同志与其他三位同志,在霹雳州第五突击队上队。一个月后和其他新同志被安排跟随交通大队前往马泰边区。到边区笫十二支队笫三中队,参加第七期新战士学习班,被分配担任女同志辅导员。结业后,参加三中部队的各项工作。 1980年7月1日,朝南同志被调到机关警卫队,参加保卫民主之声电台工作。 1989年,合艾和平协议签署后,顶天、朝南夫妇回到马来亚。在吉隆坡定居和工作,过着安定生活。 2019年9月23日。朝南同志,因病治疗无效,与世长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