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娜•哈芝哈山 同志

'独立后'时期牺牲
阿米娜•哈芝哈山 (涛范)同志於2015年11月14日凌晨1. 30因心脏病逝世。涛范同志,原名阿米娜•哈芝哈山,她在1961年参加武装斗争,是泰南一批最早参加第十支队部队的其中一员。上队前涛范是泰南也拉府,南打县瓜拉卡伊尔区(Kuala Kail),一个甘榜的女积极分子。他参加了苏顾成顾和罗斯玛领导的群众组织。于她工作表现好,被派去北大年沿海地区组织渔民,开展工作取得成绩,建立了渔民协会,多次领导渔民罢工。1963年,涛范同志和马辛同志结婚,有一个女儿。马辛是柔佛人,原名萨涅•扎斯玛尼(Sanib Jasmani).是末因德拉的部下。在武装斗争期间,阿米娜是在十支的机关队服务,担任一个女小队的助理小队长。由她的基本工作是协助处理女同志的事务,带领妇女小组,协助领导同志的勤务,医务工作(主要是针灸),缝制制服和炊事等工作。由于她进步快,十支党委会提拔她为分队长。